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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社火因表演者以十八般兵器为道具,捉对厮杀,被当地人称为“武秧歌”、“武社火”。它始于陕西凤翔、宝鸡、陇县一带,兴于山西、山东、河北、内蒙古等地。清顺治年间,关内移民来到本溪,并将社火带到此地,经当地艺人不断丰富和充实,本溪社火逐渐发展起来。

本溪社火一般在正月初五开始表演,一直到元宵夜才结束。队伍组织起来后,先祭社(称“拜庙”),然后从村东走到村西(称“踩街”),最后圈场演出(称“定场”)。演出顺序按照节目内容所反映的年代排列,每次表演时间为5个小时左右。 

本溪社火表演时两头走阵、中间演戏。表演开始时,众人在领阵人的引导之下,走出长蛇阵、八卦阵等不同的阵式。接着便是演戏,如《百草山》、《对松关》、《九龙山》等,不得少于四出。表演角色有二三十个,通过脸谱和服饰来区分人物角色和身份,如黑脸的张飞、红脸的关羽等。表演者大部分是武将扮相(又称“武身子”),背扎旗靠,手持兵器,表情严肃,通过动作展示每出戏的内容和情节。最后再以走阵结束。本溪社火充分利用长矛、大刀、双锤等兵器,显示“武”的力量,表演者的一招一式,套路清晰,节奏明快,动作准确。

本溪社火具有驱瘟压邪、纳福求祥之意。拜年是社火活动的重要内容,表演队伍每到一家,领阵人都要率领众人在院内走长蛇阵,意味着把三灾六难都卷走。如果谁家有病有灾,就要大开门窗,凡见此景,“武身子”必须进门走一趟,意在驱赶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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