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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乐舞"俗称"农乐",流传于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等地的朝鲜族聚居区。历史可追溯到古朝鲜时代春播秋收时的祭天仪式中的"踩地神"。农乐舞分为十二部分。朝鲜族农乐(象帽舞、乞粒舞)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朝鲜民族能歌善舞,无论年节喜庆,还是家庭聚会,男女老幼伴随着沉稳的鼓点与伽‚œ琴,翩跹起舞习以为常。居住在我国东北长白山下的朝鲜族,长期从事北方水稻生产。为了便于大面积的水稻种植和管理,他们多采取集体劳动、相互协作的劳动形式。人们每逢下地,都将"扁鼓"和"唢呐"与农具一起带往田间。休息时,人们便在明快的鼓乐声中即兴起舞,以欢乐的歌舞荡涤疲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即兴歌舞便逐渐形成了游乐性的朝鲜族民间舞蹈,贯穿于各种传统民俗活动之中。

2006年5月20日,朝鲜族农乐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9年9月30日,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中国朝鲜族农乐舞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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