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传统美术
  【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
  【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纸扎品多用于红白喜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随着社会的进步,逐渐发展成为两种谋生形式,一种是单纯为“丧葬文化”服务的传统“彩扎活儿”;第二种是跟随时代的发展,为满足大众娱乐文化和民俗节令,以及旅游工艺品的需求而服务的“风筝”、“灯彩”、“绢人”、“微型仿真昆虫”等新的彩扎工艺。这种新的工艺,既发扬了传统民间艺术特点,又能满足现代儿童的审美需求,成为他们手中的观赏玩具。
  彩扎成为一种工艺美术品,除传统题材外,创作不少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彩扎工艺成为人们喜爱的旅游纪念品。彩扎人物与北京“绢人”、广东“纱灯”同属美术人形一类,取材很广,但以戏曲人物为多,有双像和群像,高大者可达2米,小巧者不足5寸。彩扎人物表现力丰富,艺人能应景即兴随意扎制民俗玩艺。内容由顾客任意点出,规格依需要而定。一般造型简括,形体洗练,手势现实,整组人物多以青、白、红、黑等色表现人物性格,动物则较为夸张,装饰味浓,诙谐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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