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传统舞蹈

【地区】安徽省亳州市

【简介】


  “龙之舞”传统社火起于明朝中后期,先民们从山东移民来到这一带居住,带来了社火的习俗。起初,社火是法堂庙会上为祈福、盼丰收而组织的神社舞蹈习俗,后来逐渐演变成具有表演性质的社火活动。全班项目需30多人,需要把附近三个村子里的好手凑齐才能表演。


  据了解,社火表演包括舞雄狮、舞龙、高跷、赶黑驴、跑旱船、推花车、独杆轿等一系列表演项目,其中又以“赶黑驴”的高跷表演最为精彩。黑驴是用竹子扎成骨架,外蒙黑布,驴背留一开口,表演时人从开口穿上黑驴。赶黑驴根据当地的生活习俗改编而成,表演的是一个小媳妇在回娘家的路上发生的故事。“赶黑驴有颠、蹦、踢等几个基本动作。”李发荣说,在赶驴人扬鞭炸响的时候,“黑驴”要急蹦几步,然后单腿向后踢一脚,赶驴人顺势跌倒,翻筋斗后再起。


  文革时期,法堂庙被拆除,但是社火活动延续了下来,歌颂的内容由丰收祈福变为歌颂红色革命。“我们走到哪里,人都挤着看。”说起当年的热闹场景,李发荣老人情绪很激动。他说,那时候参加社火表演的人比较多,他们村里差不多人人都能来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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