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传统舞蹈

【地区】安徽省亳州市

【简介】


花鼓灯是汉民族中集舞蹈、灯歌和锣鼓音乐、情节性的双(三)人舞和情绪性集体舞完美结合于一体的民间舞种。据史料证明,花鼓灯最早源于夏代,最迟源于宋代。经过元、明、清、民国时期的发展,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形成了以安徽蚌埠、淮南、阜阳等为中心,辐射淮河中游河南、安徽、山东、江苏四省二十多个县、市的播布区。


花鼓灯的角色繁多,分工也较为细致。男角统称“鼓架子”,女角统称“兰花”。根据分工的不同,“鼓架子”又可分为“大鼓架子”、“小鼓架子”、“丑鼓”和“伞把子”。“大鼓架子”主要表演“上盘鼓”中的叠罗汉,俗称“底座”;“小鼓架子”主要表演“大花场”和“小花场”;“丑鼓”类似于戏曲中的丑角,演出时身青花鼓,善于即兴演唱,表演滑稽诙谐;“伞把子”又称“领伞的”,负责全场演出的指挥和调度,其中,“文伞把子”主要负责领唱和对唱,“武伞把子”以舞蹈为主,调整队形,掌控节奏。“兰花”以折扇和方巾为主要道具,表演时左手拿方巾,右手执扇,通过步法及姿态的变换表达不同的思想感情。



花鼓灯主要由舞蹈、灯歌、锣鼓演奏和后场小戏组成,而舞蹈又是花鼓灯的主要组成部分。花鼓灯的舞蹈包括“大花场”、“小花场”和“盘鼓”三部分。“大花场”是大型的集体情绪舞;“小花场”是花鼓灯舞蹈的核心部分,多为两人或三人即兴表演的具有简单情节的抒情舞;“盘鼓”没有固定的表演形式,是舞蹈、武术与技巧表演的结合,同时又具有造型艺术的特征。


在长期的表演过程中,花鼓灯形成了自己的演出套路:开场锣敲响过后,“文伞把子”或“丑鼓”首先出场,接下来是“武伞把子”上场,然后依次进行“大花场”和“小花场”表演,最后是“盘鼓”或后场小戏表演。虽然有大体的表演程序,但由于表演是即兴的,所以也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某一部分可以重复多次,直到观众满足、演员尽兴为止。也正因为如此,花鼓灯的演出常常是通宵达旦,从晚上持续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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