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锹里花苗婚姻自由而简朴。男女青年在择偶时,重情意,不重门第;重相配,不重礼金。男女青年通过“玩山约会”、“坐茶棚对歌”,以歌为媒,交流感情,自许终身。历史上,锹里花苗地区曾出现“舅霸姑婚”之陋俗,就是姑妈的女儿必须嫁给舅舅的儿子,舅家无子,才准姑家女儿另配,但必须向舅家交纳一定钱财,少则三五十,多则百余金。这种近亲结婚,不仅严重影响花苗子孙后代的健康繁衍和民族兴旺,而且酿成不少悲剧。清道光十九年(1839),花苗在上锹楠木山(今靖州平茶镇棉花村)中锹地背(今靖州三锹乡地笋村)和贵州锦屏文斗村合款禁止“舅霸姑婚”,并对订婚、过门的聘金、彩礼作出不准过高索取的规定,使舅霸姑婚之陋习得到控制。 锹里花苗的婚俗较为独特,在新娘出嫁前一天,新郎家请6个能说会唱的人,头戴青帕,身穿长马褂,前往新娘家迎亲,称“六亲客”。在新娘家的婚礼分“下马酒”、“正席酒”、“房族酒”、“上马酒”。以前,娘家发亲不配嫁妆,只有3个包袱。不分冬寒夏暑,家境贫富,新娘脚穿草鞋,步行至新郎家。入新郎家门时,门上挂格筛、门前摆格条“隔邪”。新郎家的婚宴分“落担酒”、“正席酒”、“吃油茶”、“房族酬客”、“回门上路酒”。婚礼第二天,新娘和伴娘在众人的陪同下至井边担水,唱《挑水歌》、《郎乡好》;新娘煮油茶给宾客吃,唱《油茶歌》。婚礼期间晚上对歌坐夜,通宵达旦,热闹非凡。3天婚礼后,男方以酒肉粑粑等送新娘回娘家唱《回门歌》。女方父母再请其房族吃“接担酒”后,嫁娶婚礼结束,婚礼期间新娘新郎不同房。过一年半载,男方择吉日,请两个有福气的妇女(上有父母、下有儿孙)去接新娘至新郎家,方始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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