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箬马灯是发源于长兴县雉城镇的民间舞蹈,据说是起源于南北朝时期,距今已有1450多年历史。传闻与出生于下箬寺的陈朝皇帝陈霸先有关。

作为一种民间艺术,演员由20人左右组成,其中马灯演员表演者都是12-13岁的儿童,共12人,分为小旦、小生、小丑、马夫、军师、师爷等角色,马灯的道具有纸马(分马头和马尾两部分,早期有黄、黑、白等颜色,后来都统一扎白马)、马鞭、浪伞、花扇、手巾等,表演时,小旦将纸马扎于腰间作骑马状,小生手执马鞭作带马状,丑角则打浪伞、舞扇花,众人围成一圈,载歌载舞。乐器伴奏则由大人担任,约8人,分别打击锣、鼓、镲等乐器,还有拉奏二胡、吹竹笛等旋律性乐器的人员,做为表演过程中的演唱伴奏。阵法:(1)长蛇阵(2)一字阵(3)剪刀阵(4)交丝阵;演员在小丑的带领下,按照以上阵势在锣鼓的伴奏下进行演出,跑完阵后,有专门人员演唱,马灯曲调变化多,调门高亢,又因众人参与显得更富有气氛。演唱时,一人领唱,众人和唱。当地流传的曲调有正阳腔、反阳腔、虞美人、紫竹调、拜香调等,每句唱词中常加衬词:"沙溜浪沙罗"或"哩嘻嘻",表示欢呼之意。歌声一起,众人齐和,一呼一应,配上生动的骑马动作,显得热闹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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