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遗大数据 文章内容

龙光元,苗族,男,36岁,富民县大营镇束刻村委会小水井苗族村人,声乐教师,小水井苗族农民合唱团指挥。

龙光元初中毕业后参加本村的基督教唱诗班学习唱歌。在唱诗班中,龙光元自学音乐常识并当任乐队指挥,在当地苗族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被称为“诗班长”,“龙指挥”。1995年担任唱诗班指挥以来,他担任唱诗班声乐教师,教导合唱团演唱不同的声部,使小水井合唱团演唱水平有了很快的提高,多次参加全国合唱比赛获奖。2005年,经昆明市政府批准,龙光元被命名为 “昆明市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上一篇:【传统戏剧】渭南皮影(渭南市)传承人:刘华

下一篇:【传统技艺】竹编(昆明市)传承人: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