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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厦门市思明区人,1961年3月生,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高甲戏第二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高甲戏发端于闽南民间阵头宋江阵,明末清初衍化为宋江戏,与四平戏、竹马戏融合生发,并广泛吸收梨园戏、木偶戏、京剧、闽剧等剧种的表演与剧目,粗犷大气,古朴生动,流行于泉州等闽南方言区并传播至东南亚一带。风格独特、形态丰富的“高甲丑”独树一帜,《连升三级》等丑行剧目堪称当代喜剧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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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雅于 1978年入厦门市金莲升高甲剧团学艺,师承高甲戏名旦颜秀珍、柳素治,工小旦,较为全面地继承了高甲戏旦行表演艺术,尤其是高甲戏小旦以声取胜、以情动人的艺术传统,传承了《审陈三》《益春告御状》《桃花搭渡》等许多旦行传统戏。林丽雅在《陈三五娘》《审陈三》《益春告御状》中饰益春以及在《桃花搭渡》中饰桃花、《春草闯堂》中饰春草等许多出色的小旦角色,唱念清脆,轻巧敏捷,活泼可爱,眉目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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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艺30余年,林丽雅演出传习了《柜中缘》《彩连闹婚》《武则天篡唐》《五虎平西》《孟丽君脱靴》等数十个传统戏,并积极授徒讲课,培养后继人才,着手整理高甲传统科步和表演程式等教学资料,在高甲戏旦角表演艺术的传承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参演的多部剧目被拍摄成戏曲艺术片,《林丽雅艺术片段》由中央电视台“名家名段”节目拍摄播放。她曾赴菲律宾、新加坡和香港、澳门等地进行文化交流演出,广受欢迎。林丽雅曾获中国“映山红”民间戏剧节演员一等奖、福建省戏剧会演演员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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