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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厦门市同安区人,1963年10月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莲花褒歌第一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莲花褒歌是山民以闽南方言中的俗语、俚语,在从事生产劳动中即兴创作而成的短歌,其以男女对唱为主要演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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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褒歌于明代嘉靖年后,起源于同安莲花山区小坪及毗邻的安溪农村,已以集体形式传承数百年之久。明清时期传承者因年代久远已无从考证。而洪参议是现今较具代表性的传承人之一。洪参议自幼受民间艺术的熏陶,1980年开始从事莲花褒歌的业余创作,至1996年已创作诗歌百余首(约2000余行)。此外,洪参议还致力于莲花褒歌的挖掘、搜集及整理工作。1996年以来,洪参议共完成了2000余首莲花褒歌的编辑工作。经过多年积累与努力,其编写出了《道德伦理山歌集》《乡情乡恋山歌集》《采茶生产山歌集》《爱情山歌集》《海峡相思》等作品,并妥善收藏了新中国成立前后几十本民间手抄本,为莲花褒歌文本传承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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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洪参议还注重莲花褒歌后继人才的培养,先后于莲花山区及毗邻的安溪县茶乡发掘上百名歌手,鼓励培训了高长木、高丽花几十名优秀后继人才。此外,洪参议先后积极参与了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未来海岸“印象厦门”、同安区首届民俗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温馨厦门•情系百姓”等活动,其演出均获佳评。另外,在各级文化部门的支持下,洪参议还参与筹办了多届原生态莲花褒歌(山歌)比赛。30多年来,为莲花褒歌的挖掘、搜集、整理、创作及传承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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