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俗】满族家祭(省级)
2017-02-26 10:51
满族是东北地区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除与其他民族共俗的春节、元宵节、五月节、中秋节等岁时节令外,他们还有本民族的传统习俗。民间的家祭,就是其各家族的"节日"。
这种家祭产生于原始社会,本是以有共同血缘关系的同姓氏族为单位举行。清朝以后,满族人口迁居各地,便以居住在同一地区的分支家族为单位。最初的满族家祭各家族曾拥有不同的神灵体系,清朝统一女真各部之后,统治者为削弱各家族的自我独立意识而先后于天聪、康熙、乾隆三朝颁布诏令禁止满蒙八旗各家族再行私祭,一律采用官方颁布的祭祀规程。从此形成了满族家祭的基本格式。满族家祭作为最一项重要的家族活动与民俗活动。从清代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满族民间的家祭始终没有间断,成为东北地区比较常见的少数民族风俗活动之一。 今天这种大型的家族祭祀已经很少了,2007年吉林与黑龙江两省先后将起满族家祭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抢救满族家祭文化迫在眉睫。
家祭的第一天是祭神,分为朝祭和夕祭两个步骤。朝祭的神位设在正室西墙上的祖宗板(类似于神龛,也称神板,满语称:窝车库【weceku】),要在神龛的木架(俗称扬手架)上挂黄布(缎)幔帘,西炕上设供桌。供桌通常分两层,上层摆放糕、饼、鲜花、蜡烛等。下层横排摆放用托盘乘放的馒头,每盘内馒头均为五个乘放方法也是相同的,下面三个平铺为三角花状,上边两个则重叠放置最上的馒头顶部点有七个红点,而托盘的数量则因各家族的祭祀习惯不同数量各异。馒头托盘前部供奉用酒杯或酒盅乘放的祭酒,酒杯数量也因各家族习惯不同或为三杯或为五杯,但基本均遵循单数原则。祭酒旁边摆放长方形香碟,碟内燃"达子香"(一种用年息花制成的香末【niyanci hiyan】)。主祭者是本家族的"萨满"(或称查玛【saman】),无萨满者则由族长(满语称:穆昆大【mukvn da】)担任。其仪式大体是由主祭者用满语念祭词、上香、设供、奠酒,众人按男女长幼顺序随之向神位跪拜。如是萨满主祭,还有唱神歌、击鼓、跳神等一系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