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升昌农民画

【项目类别】传统美术
【项目地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升昌镇
【项目级别】市级
【项目批准时间】2022年4月被列入双鸭山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

 


 

【项目简介】

“升昌农民画”历史悠久,起源于1925年南五排局所(原升昌镇)师爷卢英周,能诗善画,重视艺术教育,他主持富锦第八小学开设美术绘画班,培养出董飞、刘斌等第一批建国后的乡村美术教师,1972年初在刘棣华组织下,升昌镇的几名回乡知识青年成立了农民画创作小组,办展、传习农民绘画艺术,五十年里为国家培养美术人才500余人,每年义务辅导1100多课时,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奖项500多项。2001年双鸭山市集贤县升昌镇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农民画)之乡"称号。2022年,集贤县升昌镇“升昌农民画”经双鸭山市政府批准列入双鸭山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升昌农民画”创作步骤可分构思、起形、初步主体物上色、铺底色形成整体色调、调整完成。构思质朴,不求形象的逼真。构图不受透视原理约束,平视与俯视结合,根据作者的想象任意构图,进行创作,拙中藏巧。一般色彩鲜艳,对比强烈,重视装饰效果,保留着浓郁而鲜活的山野之风,简洁明快,带着泥土的芬芳。绘画整体充分运用概括、变形、夸张等艺术处理手法,用大色块以哲理性构成画面,把传统民间绘画和东北地域文化生活特点汇入农民画创作中,既有强烈的地方性,传统的“土”气,又有鲜明的时代精神,现代的“洋”气。它取材广泛,既有民间故事、风土人情、地方特产,也有山区面貌、时代新风。
  一百年来“升昌农民画”扎根于黑土地,“以中国传统文化为根基,以东北地方民俗为养分,以农民自身生活为源泉”,从民间走来,民俗民风,民情民趣,释放着民间艺术的光芒,发掘与表达了东北农民的审美世界和生活理想及情感,为传统民间美术的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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