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民俗
  【地区】南通市
  【简介】
  陈草  文化习俗,南通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民俗类项目。
  陈草位于如皋,首堆时间为清顺治年间,是冒氏11世祖宇文公之子,四兄弟分家时,最小的儿子将草和家产,从姜长庄搬运到冯家港新宅(现址)。同时教育子孙后代勤俭节约,吃陈粮、用陈草,对草只可加高不可妄取,逐渐形成了一个高约十八米、直径约十二米的大草。
  自从大草始堆开始,逐步形成了“维护草的存在”和“祭拜祖先”为基本内容的习俗。在维护草存在方面:最初由首堆者冒宇文一家年年加草,代代相传。后来,随着人口繁衍增多,由传承人组织整个家族参与,每三年加高一次,从未间断。在拜祭祖先方面,往往是传承人带领大家,说明草的来历,懂得财富来之不易,点滴累,方能成就大业。

上一篇:【民俗】说鹘子(南通市)

下一篇:【传统技艺】兰考孟氏绿豆渣饼(开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