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冯敏昌传说(钦州市)
2021-01-30 11:00
【类别】民间文学
【地区】钦州市
【简介】
1956年,壮族出身的韦国清上将从越南归国。他曾率领中国军事顾问团在越南的援越抗法战争中立下了举世瞩目的奠边府大捷等战功。回国后,毛泽东主席在接见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的韦国清说:“我说过山沟里出马列主义,现在我要说,住在山沟里的少数民族出人才。”
“住在山沟里的少数民族出人才”这话不假。据史料载,冯敏昌就是壮族的一位大文学家,他所创作并留存的诗文,在现代以前的壮族文化史排行榜上,列居首位。同时,他还是一位出色的教育家、史学家、旅行家和书法家。他正是毛泽东所说的“住在山沟里的少数民族”所出的人才。
冯敏昌(1747—1806)字伯求,号鱼山,壮族,清代中叶广东省廉州府钦州长墩司马雅乡马岗村(今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马岗村)人。他出身于书香门第,曾祖父名征麟,是太学生(太学是古代校名,即国学,明清两代把太学改为国子监,在监读书的称太学生);祖父名经邦,是增广生(明清时称廪生,后增加廪生名额称增广生);父亲名达文,是岁贡生(清朝府、州、县选送廪生入国子监读书称岁贡,出贡后称岁贡生)。冯敏昌7岁时,其祖父便教他读《毛诗》(汉代毛亨所注释的《诗经》);9岁,祖父即对其讲解“四书”“五经”大义;10岁,授以秦、汉、唐、宋诸古文;12岁时已满腹经纶,考中了秀才;15岁成为廪生;19岁拔贡,被翁方纲誉为“南海明珠”;24岁中举人(广东乡试第三名),被陆耳山称为“天下奇才”;32岁金榜题名,高中进士;34岁授翰林院编修;35岁任武英殿四库全书校书官;38岁任会试同考官;39岁官改主事,随即放归游五岳。42—45岁在河南省主讲河阳书院;45岁末授户部浙江司主事;48—49岁任刑部河南司主事;55岁时获诰封奉政大夫。53—55岁先后主讲(广东)端溪、粤秀书院;58岁主讲越华书院;59—60岁复主讲粤秀书院至逝世。冯敏昌在《中国名人大辞典》里占有重要的席位。民国版《钦县县志》把他分别载入《良师列传》、《孝友列传》和《乡贤列传》。《广东文物》(钦州曾属广东)载文称他为“粤省名儒”。历史对他曾作出“诚五岭之鸿儒,非只一乡善士也”的评价。他生平著述甚丰,有《师友渊源集》、《华山小志》、《孟县志》、《河阳金石录》、《笃志堂文钞》、《笃志堂试帖》、《小罗浮草堂文集》、《小罗浮草堂诗集》等,其成就堪与古代先贤媲美。
品行:为官廉正恤民困
冯敏昌为官清廉,正直不阿。他曾授职翰林院编修,任过武英殿四库全书校书官,当过会试同考官、户部主事、刑部河南司主事和奉政大夫等职。他在京居官时间不长,但勤劳谨慎,除了朝廷赏赐之外,从不私受别人一分钱财。任会试同考官时,他一概拒绝因私事求见者,经他录取的贡士,都是当时有真才实学的儒生;经他推荐殿试的贡生,绝大多数都能考取进士。任刑部河南主事时,在其“年谱”中记载:“是职民命所关,司守綦重。每遇疑狱,虚心讯鞫。”处处关心民命,每个案件都细心再三审问,该平反的给予平反,该从宽的从宽发落。对贪官污吏,则深恶痛绝。12岁应试时,他在试卷上就写了“贪官污吏,剥削民之膏脂”语句,为此而名落孙山。在朝廷,他敢于呵斥当朝国舅和珅窃权把政和贪官污吏的胡作非为,为此遭受陷害,也不以为然。
先生孝敬父母,行全孝道。49岁在京供职,忽闻父丧,痛不欲生,三日之后才呷粥饮水。返家守制,啜粥百日,矢志素食三年,缟衣步履,不会宾客,不入市途。对待母亲,态度和蔼,颐养周到。55岁时母亲寿终,奉母柩葬于父墓,结庐于山下,庐墓素食三年,朝夕拈香哀叩。
冯敏昌还乐善好施。任翰林院编修时,极力倡议并多方筹措资金,在北京城南粉坑琉璃街兴建一座有数十问房的“廉州会馆”,使乡人上京赴考有房舍居住。乡人在京逝世,他则帮助筹措经费,运送棺柩回乡里,前后有10多人次,乡人受惠不浅。
冯敏昌在粤秀、越华两书院散馆后,他是可以回京供职的,但是都因为没有路费不成行,直至嘉庆十一年(1806)病逝于粤秀书院。死前一日,他找出多年来典当衣物的当票30余张,叫人贴于自己室内墙上。意思是说,这些东西自己已无法赎回了,希望儿孙们把它们赎回,不要失了冯家体面。
由此可见,冯敏昌前后在京做官9年,在省、府、州、县书院任院长兼主讲8年又2个月,不但一生清淡,还要时常典当衣物,可见其为官的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