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民俗
  【地区】拉萨市
  【简介】
  西藏自治区第二批区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金瓶掣签制度,是历经数百年形成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公元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为整顿西藏事务,清朝中央政府颁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其中,第一条就是关于认定转世活佛灵童的“金瓶掣签”制度。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清朝中央政府特制两个金瓶,一个用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藏传佛教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置于西藏拉萨大昭寺,一个用于确认蒙古各部及甘肃、青海的藏传佛教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置于北京雍和宫。金瓶掣签制度杜绝了藏传佛教大活佛转世灵童寻访认定中族属转袭、弄虚作假的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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