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传统舞蹈
  【地区】山南市
  【简介】
  曲宗谐旺是山南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谐旺”歌舞发祥于浪卡子县打隆镇曲宗村,始创于德瑟桑杰嘉措时期,距今已有300多年历史,是一项历史悠久、特色浓郁的民间传统歌舞,过去在盛大庆典活动上,“谐旺”歌舞是开场或压轴的固定节目。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如今,会跳“谐旺”歌舞的人越来越少。浪卡子县驻曲宗村工作队看在眼里,急在心头,采取有效措施,让村民传承“谐旺”技艺。推动了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谐旺”歌舞的担忧。过去,曲宗村每逢重大节日,群众都会自发的组织起来载歌载舞。这时,“谐旺”歌舞是开场的第一个节目,特别是在一些重大庆典的时候,“谐旺”歌舞未开演,其他节目也不能上台。那个时候,曲宗村会跳、跳得好“谐旺”歌舞的人,每户都有1-2人。村民们沉醉在“谐旺”歌舞给他们带来极大的精神愉悦之中。
  现在,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每逢春节、藏历年期间回家探亲过节,基本以喝酒、唱歌、打藏牌、打骰子等十分简单的娱乐活动来度过节日。年纪大的村民跳“谐旺”歌舞却力不从心,而青壮年又不会跳,也无这方面的兴趣爱好, “谐旺”歌舞面临着失传的危险。
  拯救“谐旺”歌舞。浪卡子县驻曲宗村工作队看到这一现状,通过走访曲宗村民间艺人,特别是走访传承“谐旺”歌舞的老艺人,深入地了解了“谐旺”歌舞的昨天,深刻的对比了 “谐旺”歌舞的今天,深深的感觉到如果不采取措施抢救“谐旺”歌舞,那么这一深受群众喜爱的古老歌舞形式将在我们这一代人或在下一代人当中失传,这将是群众精神生活中的一笔损失。
  为此,浪卡子县驻曲宗村工作队依托“六五”普法和“法律进万家”活动,宣传法律知识,讲解《劳动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村民现身说法,让村民学习法律,特别是学习《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规定,让村民在思想上深深的认识到我们要传承“谐旺”歌舞,不能让这古老的技艺在我们手中失传,村民的思想得到统一。
  热爱“谐旺”歌舞。村民思想统一后,针对学习“谐旺”歌舞没有补助、没有补贴,与外出务工的收入有很大差距这一现实。浪卡子县驻曲宗村工作队通过向派出单位申请、向实地检查督促验收的领导反映、争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10000元,把本村喜欢“谐旺”歌舞的老艺人组织起来做老师,每天给他们适当的补助;把村民当中热爱“谐旺”歌舞的青壮年组织起来做学生,前期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让他们在老艺人的指导下学习和传承谐旺歌舞。
  通过老艺人传承,现在学习的学生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谐旺”歌舞,即使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也愿意向老艺人学习请教“谐旺”歌舞。2015年“曲宗村谐旺”被列入到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下一步力争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谐旺”歌舞促和谐。如今,在打隆镇每逢重大的群众聚会庆典活动,曲宗村这一支群众自发组织的“谐旺”歌舞表演队都要进行表演,以此凝聚人心,特别是在“学党章、亮身份、做表率”活动和在职党员到村(居)报到服务群众活动中,每逢群众聚会这支歌舞队都要表演“谐旺”歌舞,让群众们在观看节目表演的同时,思想上也达到了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认识。
  在活动中贯穿新旧西藏对比,让老人现身说法,忆苦思甜,让广大村民深切的感受到今天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活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眼前的美好。让“谐旺”歌舞文化在团结和睦中得以弘扬,丰富广大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使文化精神同物质精神相协调发展。
  “谐旺”歌舞的拯救、传承和弘扬推动了曲宗村和谐建设、推动了曲宗村“十星模范村”创建。一年多来,该村喝酒、滋事的少了,学习歌舞、文化的多了,闲谈聊天的少了,学习党章、干实事的多了。并自发的组建了卫生护村队,开展对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孤寡老人的帮扶活动。现在,走进干净整洁的曲宗村,散发着一股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展现着一张朝气蓬勃的面孔,描绘着一幅和谐美好的画面。

上一篇:【传统舞蹈】东路二人台(锡林郭勒盟)

下一篇:【传统技艺】戏剧头帽制作技艺(庆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