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音乐】南宁多声部民歌(南宁市)
2020-12-04 13:40
【类别】传统音乐
【地区】南宁市
【简介】
多声部民歌(壮族三声部民歌),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壮族三声部民歌源于广西南宁市马山县的加方乡等地,被当地群众称为“欢哈”(意为“合声”山歌),主要集中分布在古寨乡、里当乡,上林县的镇圩乡、西燕镇、塘红乡,忻城县的北更乡、遂意乡、古蓬镇,都安县的龙湾乡、菁盛乡及大化县的贡川乡、共和乡。代表性作品有《欢雅娜》《孤儿欢》《孝儿欢》等。
据《岭南录异》记载:“汉代时期,土民劳作之余,逢年过节,三五成群唱欢为乐。‘欢’者‘歌’也”。唐代开始,壮族山区山歌盛行,而且从单声部发展到两个声部;到了明代后期衍化为三声部。最初它主要聚集在马山的东部地区的古零镇、古寨瑶族乡、加方乡等地,当地农民群众称它为“欢哈”“三顿欢”或“三步欢”。
壮族三声部民歌常唱蛮欢、卜列欢、加方欢、结欢等调,其结构为三个声部,第一声部和第二声部具有独立音调,第三声部陪衬和声,三个声部都能突出和丰富主旋律,且彼此之间互相协调,音调柔和,风格统一。
开始时,是一人对唱,后来由单人变成多人唱,由一声部变成三声部。它的特色是大二度和声三声部融合,第一声部为歌曲主旋律,由主唱者演唱,旋律高亢嘹亮流畅;第二声部为副旋律;第三声部为和声,由二人以上合唱,旋律婉转柔和。三个声部都突出主旋律,第一、二声部独立音调,演唱时全用支声复调和声,具有三度和声风格,时兴“哈”,故又称“欢哈”,哈风格不固定,变化无穷。蛮欢、卜列欢、加方欢、三顿欢均属此特点。句式有五言四句、五三五言六字,有严格的腰脚韵。五言四句式歌词按普通壮歌押韵;五三五言六句歌词押韵特殊,第一句、第二句的末词与第三句的第三个词押韵,第四句、第五句的末尾词相互押韵,又与第六句的第三个词押韵,故又称“三顿欢”“三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