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汉族抢花炮(来宾市)
2020-11-13 13:05
【类别】民俗
【地区】来宾市
【简介】
“抢花炮”原是“赶庙会”一项活动内容之一,地方群众谓之“赶庙会”有称谓“花炮会”举办这项活动,一般都在有寺庙的地方祭祀某种神灵,在抢花炮之前,都要抬神像、菩萨和由一男一女孩童装扮成的“神童”、“玉女”游行过街、过寨,然后举行“抢花炮”。同时于集会地点演剧、舞龙狮、赛芦笙,男女山歌对唱等各种游艺以助兴,工商业者借此盛会,开展各项商贸活动。据《三江县志》记载,清咸丰年间(1851~1861),古宜地方人士为祭祀“二圣猴王”,于农历三月初三,开始举行“赶庙会”、“抢花炮”会期活动,后来逐渐发展到富禄、林溪、斗江等县属各地。
抢花炮的运动健儿,由各村寨的青壮年组成,每队10至20人(队员上场以10为一队),抢花炮有严格的规定,不准拳打脚踢;不准身带铁器、利器;不许弄虚作假。场上由办事公正的长者作裁判员,由身强力壮的青年维护炮场秩序,如有违规者立即制止或由裁判员宣布取消其抢花炮资格,因此,争夺花炮场上虽然很激烈,却很少有打架斗殴的事发生。
“花炮”分头、二、三炮,由三个特制,形似手镯一般大小的铁环,外绕五彩花线,以铁炮座冲火药为冲力,当抢花炮开始时,鸣鞭炮绕场一周,指挥员一声哨响,炮点响了,“轰”的一声,铁炮把套在炮口上的铁环冲上半空,各运动队健儿以铁环为目标,一起拥进赛场奋勇争夺,夺得铁环者以头、二、三炮依次领奖。
从以上所列的赶庙会与抢花炮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方面看,抢花炮是赶庙会的内容之一,“抢花炮”是从“赶庙会”演化而来。解放后,抢花炮活动,经过党和政府的引导及提倡,剔除了封建糟粕,保持和发扬健康向上,具有民族独特的体育运动内容,“抢花炮”成为了各民族人民共同的文体形式,”花炮节“即成为各民族人民共同的传统节日。三江侗族自治县境内原举办的10余个抢花炮点,除少数停办外,其余仍沿着传统习俗照常举办,其中尤以富禄“三月三”民族传统花炮节为最具代表性,堪称湘黔桂接边地区侗苗族文化风俗的经典,自清光绪初年创办以来,年年举办,代代相传,中外驰名,久盛不衰。1966年,在文革期间,抢花炮被列为“四旧”禁锢了10多年,1980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的民族政策和文艺政策的贯彻落实,富禄在全县第一个开始恢复“三月三”花炮节抢花炮活动,1981年,在内蒙举行的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县文体部门从富禄镇推选王仁生,作为“花炮之乡”代表,参加本届盛会;由朱明先,赖玉琼精工制作,体现民族特色,簇彩堆花的“富禄花炮台”同时选送展示在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场上。1983年,“抢花炮”列入国家民族体育运动项目。1986年,在南宁举行的第六届全区少数民族运动会,县文体部门在富禄推选李继承、吴庭标、廖家祥、吴启小等10名苗、洞、汉族青壮年,组成代表队,在河池分会场参加“花炮节”,荣获第一炮,为三江32万各族人民争得了名次,赢得荣誉。1986年和1991年,分别在新疆、广西举行的第三、四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县文体部门继续从富禄镇推选张燊忠,为“花炮之乡”代表,参加这两届盛会。
从此,富禄“三月三”民族传统花炮节,吸引了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历史上最为壮观的是改革开放后的1986年,达十万多人,是年国外游客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等国家的国际友人和港、澳、台同胞,不远万里,漂洋过海,兴致勃勃的赶来这里观光;商贸也是前所未有的一年,这一年花炮节,商业部门开展各种贸易,成交额达1000多万元;文艺表演节目多姿多彩,有桂戏、侗戏、彩调、侗族大歌、笛子歌、多耶、踩歌堂、芦笙舞、琵琶歌、木叶对歌、粉枪射击等,河滩上,电影场公开放映电影通宵达旦。规模之大,来宾之广,人数之多、商贸之旺,为往昔所不及。节日这一天,把这个苗乡小镇,装点成歌舞的世界,欢乐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