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俗】送花灯(黄山市)
2020-08-17 10:58
【项目简介】
相传南宋时期,罗氏世主罗三元携带长子罗福生等一家老小从歙县呈坎后罗迁入黄山脚下谭家桥镇罗村来龙山脚骆驼山边定居。一家人以开山种地、饲养家禽为生,生活也是丰衣足食。为了祝愿晚辈兴旺发达,婚姻美满,从明代开始,当时罗氏族长召集族人创办了一项隆重而热闹的民俗活动,其主要内容就是为头年结婚夫妇送去花灯,因“灯”与“丁”谐音,送花灯就成了当时族人对新婚夫妇这一年中能生儿育女和幸福美满的良好祝愿,在当地广为流传。如今,在当地政府和传承人阚来发的积极努力下,谭家桥镇“送花灯”已被列入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