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戏剧】蒲州梆子(运城市)传承人:王秀兰
2020-07-30 12:58
【传承人简介】
女,汉族,1932年生,山西省临猗县人,现居山西省运城市。2006年5月,蒲州梆子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戏剧类,项目编号Ⅳ-19。2008年2月,王秀兰入选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王秀兰1939年入西安晋风剧社,受业于蒲剧花旦月月仙,渐渐蜚声西北。1950年回山西,被称为蒲剧“五大泰斗”之一,把蒲剧艺术推向了新的高峰。王秀兰擅花旦,除师父月月仙外,亦曾受到孙广盛、王存才、筱艳秋等人的教诲及梅兰芳、程砚秋的指点,加之其勤奋好学,博采众长,因而戏路宽广,传统根底深厚。在广泛地继承传统艺术的基础上,她努力进行革新创造,逐步形成了自己嗓音清脆,咬字清晰真切,演唱委婉大方,韵味醇厚,声情并茂的艺术风格。此外她还重视艺术经验的总结和戏曲理论的探讨,并著有不少艺术散论。代表剧目有《杀狗》、《窦娥冤》、《卖水》等。王秀兰广收学徒,并四处奔走筹资,于1973年兴办临汾戏曲学院运城文艺班,1980年兴办运城地区艺术学校,已培养蒲剧新人10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