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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人简介】

仲维春(1960.01——),连云港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统木船制作技艺(连云港木质渔船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仲维春,男,1960出生,自幼随父学习造船木工手艺,后自办海头镇第一家私营船厂; 后进入私营船厂,从事造船、修船行业至今。1989年,自办海头镇第一家私营船厂;2012年,造木船40条,总吨位120吨,造木质渔船量约占全厂造船总量30%。东园船厂占地面积40亩,是海头镇最大造船厂,具有国家农业部授予的造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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