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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人简介】

萧正萍(1939.12——2012.03),连云港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旱船代表性传承人。

18岁学习花船表演;1961年参加灌云县花船组;1965年与丈夫陆玉泉组成家庭花船班子从艺;第一代传人:潘涧如(1918—1988);第二代传人:萧正萍(潘涧如表侄女);第三代传人:陆霞,萧正萍长女;陆娟,萧正萍四女 ;19岁时与陆玉泉同拜表叔灌云县南岗乡潘涧如为师学习花船表演。后与陆玉泉结婚,与他人搭班演出。1961年同入县花船组(由县文教局主办),1965年花船组解散后夫妻俩以家庭班子为形式,一直从艺。并先后传艺与长子、长女、次女。1996年丈夫去世后,继续向子女传艺。其长子、三子、6个女儿及两个女婿都会花船表演。丑、旦及伴奏的文武场齐全。现正常演出的为陆霞、陆娟。丑、旦两行都会,尤擅旦角表演。其行船跑圆场、与丑角配合表演上船、下船,船搁浅、离岸等,舞蹈动作优美。擅演《王妈说媒》、《王瞎子算命》、《小秃闹房》等多本花船剧。会唱数十种民间小调。主要特征是舞蹈动作流畅自然,达到生活化、舞蹈化的自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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