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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人】:梅葆玖

【申报地区或单位】:北京市

【传承人简介】:男,汉族,1934年生,江苏泰州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京剧代表性传承人,北京京剧院梅兰芳京剧团团长,京剧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梅葆玖出身梨园世家,先祖梅巧玲为著名京剧旦脚演员,父亲梅兰芳则是影响深远的“梅派”艺术创始人。梅葆玖自幼便在梅兰芳京剧团担任主演,较为全面地继承了梅派表演艺术,并享誉多个国家与地区,其培养的大批梅派艺术传人,也积极活跃在全国各地的戏曲舞台上。其表演流畅自然,臻于化境,嗓音清纯明亮,无论吐字行腔还是念白身段,法度森严,忠实继承了梅派艺术传统。代表作品有:《贵妃醉酒》《穆桂英挂帅》《四郎探母》等。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编辑单位】:非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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