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川南地区“请春酒”流传广泛,地域性广。大量文献对川南“请春酒”习俗有记载。乾隆木制版《高县志》风俗篇中说:二、三月为祭土地神,家家户户有吃春酒的习俗活动。嘉庆17年刻本《南溪县志》:“二月……是月开春酿,招客宴饮,互相酬答,谓之‘请春酒’。”同治《高县志》风俗载:高县民风质朴,不尚奢华,男事耕耘,女勤纺绩,山多田少,无巨富,鲜淫行,风气最近古,春节家人以米屑作糖圆相饷,黎明亲人往来相贺,渭之拜年。光绪22年刻本《叙州府志》:“二月‘花朝日’,士大夫家有园亭者,亦招饮春酒,赏花联句。是月,童子竞放纸鸢。”光绪《叙州府志》记载,在农历的二月二日龙抬头开坛吃酒,又是为了祭祀土地神有吃春酒的习俗活动。民国23年刻本《华阳县志》:“于正月中,亲友互相宴请,谓之‘吃春酒’。”只是吃春酒在时间上有所变化,就是正月十五日到二月间都是请春酒的时间,特别是大户人家在这个时期有喜事或求学进高等学府前就要请春酒,而且特别丰盛,求的是吉利、学业有成。新文化运动先驱阳翰笙的回忆录《风雨五十年》回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家乡高县罗场的春酒:“在四川,川南是比较富庶的。春节本来就热闹,为我们出远门饯行,春酒就特别丰盛。

2018年,川南请春酒已申报获批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所属类别】:民俗

【申报地区(单位)】:高县

【保护单位】:高县文化馆

【编辑单位】:非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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