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民歌(琼中黎族民歌),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序号:610;项目名称 :黎族民歌(琼中黎族民歌);项目类别:传统音乐(民间音乐);申报地区或单位: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编号:Ⅱ-111。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黎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其中黎族民歌就是一块民族文化的瑰宝。由于黎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民歌只能通过口头传唱的方式传承下来。黎族民歌既能代言,也能记事,还可以传递情感,倾诉苦衷。无论是在生产、生活、婚嫁、入宅,甚至连丧事等活动中,黎族人民都喜欢采用民歌的形式进行交流,民歌成为了黎族人民交流信息的纽带。由于山区交通落后、信息闭塞以及黎族传统“合亩制”社会的特殊背景,使这一绚丽的文化瑰宝得以世世代代传承和发展下来。

  黎族的民歌是用海南方言和黎族韵调唱的,一般七言一句,四句为一首,称为“四句歌仔”。以其内容丰富的歌词,再配以形式多样的曲调,有的优美抒情,有的激昂高亢,反映了黎族人民淳朴、乐观、耿直和刚毅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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