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动态】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019-02-07 14:31
澳门作为文化共融之地,不同的民风习俗异彩纷呈。四百多年来东西文化在这里紮根滋长,造就了澳门特有文化景观的同时,也形成了澳门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社群、群体及在特定情况下被个人视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物件、手工艺品及文化空间;有关文化遗产世代相传,被社群、群体因应周围环境、与自然的互动及其历史不断地再创造,为社群、群体及个人孕育认同感和持续感。其范围包括:传统及口头表现形式;艺术表现形式及属表演性质的项目;社会实践、宗教实践、礼仪及节庆;有关对自然界及宇宙的认知、实践,以及传统手工艺技能。
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特区政府在制定本澳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第11/2013号法律《文化遗产保护法》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为保护对象,成为该领域法制建设的里程碑。该法律设有独立的篇章,明确制订完善机制保护澳门独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清单的拟订标准及程序、项目的紧急保护及传承人义务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拟订清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为此文化局拟订有关清单,以识别、确认和保护澳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时,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的项目共有15个,包括粤剧、凉茶配制、木雕-神像雕刻、道教科仪音乐、南音说唱、鱼行醉龙节、妈祖信俗、哪吒信俗、土生葡人美食烹饪技艺、土生土语话剧、土地信俗、朱大仙信俗、搭棚工艺、苦难善耶稣圣像出游和花地玛圣母圣像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