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 善 书(重庆市)
2018-06-27 15:41
善书是一种说唱结合的曲艺曲种。自清乾隆年间形成曲艺形式以来,已有260年的历史,曾盛行于湖北全省、河南开封、四川乐山和湖南大部。至今,湖北省汉川市和仙桃市的善书艺人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曲种。俗称宣讲善书。因艺人常用“未开言来,泪流满面”开场,故民间戏称其为“未开言”。流传于汉川、沔阳(今仙桃市)、天门、潜江、孝感、黄陂、云梦、安陆一带,湖北善书有汉川善书和沔阳善书两种流派。
早期善书只在元宵节和中秋节说唱,后来逐渐成为经常性活动。20世纪30年代,汉川善书艺人进入武汉城镇说唱,1936年在汉口成立“宣讲、评书联合公会”,入会的汉川善书艺人有50多人。至此,善书进入全盛时期。
善书通常以一人主讲、多人应答的形式演出。形式有问有答,说唱结合。
曲词分为“说词”、“宣词”、“答词”3种。答词在善书中起画龙点睛的作用,答词的演员,既是“包袱”的制造者,又是“包袱”的揭示者,一句话,一个动作,往往逗得听众哄堂大笑。善书的说唱艺术要求演员做到“舌生花,口生香,脸生采,目生光”。
有人以“正派、雅致、细腻、动听、感人”来概括它的艺术特色。善书的唱腔以“宣腔”为主,与汉川早期流行的“独鼓书”唱腔有密切的关系,具有深沉委婉、灵活多变等特点,在主曲中占有重要位置。其他唱腔有“丫腔”、“梭罗腔”、“流浪腔”、“哀思腔”等10余种,分别表现喜怒哀乐等不同情绪,各有特色。
演员说唱时,只拿一块醒木和折扇或手帕,没有乐器伴奏,是一种徒歌形式。善书的曲目称为“案传”。据艺人解释,采用旧时官府判案的材料和宣讲的材料,称为“案”;用民间传说故事编写的宣讲材料,称为“传”。
传统的案传有300种左右,较有代表性的为《窦娥冤》、《乌金记》、《蜜蜂记》、《生死牌》、《四下河南》、《一江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