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龙舞传入本溪地区的时间,至少也在百年以上。龙舞在本溪地区是相当普及的,从地处偏远山区的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到溪湖、平山、明山、南芬四区,大小几十条龙在农村的场院里,城市的街道旁上下翻飞。龙舞在本溪地区已经不只是汉族独有的民间舞蹈形式,早已被本地少数民族所接受。火连寨地区回族群众舞动的白龙,就已经有四代传人。艺人杨玉良是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镇火连寨村村民,一家四代在扎龙、舞龙方面颇有造诣,现父子二人共同组织当地农民舞龙,队员20余人。

龙在古代的传说中是一种有鳞有须能兴云作雨的神异动物。龙舞则是人们以古代传说中龙的体态为依据,通过丰富的联想,创造出的以展示龙的各种飞腾之势的模拟性舞蹈。

由于受历史文化、民俗以及地理环境的长期熏陶和影响,龙舞绝非仅作为一种自娱自乐的民间舞蹈形式而流传,更主要的是因为人们把它做为一种表达愿望的最好方式所代代相承。据艺人杨玉良说:“过去,每当盖一间新房时,主人都要请来一条龙,从新房的正门进去,在里面舞动一番,然后穿窗而出,以求四季平安,镇魔驱鬼。”大旱之年,舞动龙体来求神降雨,以表人们盼水之情;每逢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半月之余,不分昼夜,均可见蛟龙之影,以求来年风调雨顺,百灾皆免。

本溪溪湖龙舞在2006年2月,经本溪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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