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遗大数据 文章内容

朱维琼,汉族,女,1951年生,,富民永定镇人,朱维琼在从艺三十多年来,均在富民县大小文艺演出中担任主要角色,在富民县内有一定影响力,她于1986年到省文艺学校进修并获得结业证书,熟练掌握“唱、念、做、打”基本功。多年来,朱维琼在组织、辅导或参与的各类演出比赛中,都获得不同等次的奖项,她还精通音律及多种乐器的演奏,并经常为富民县业余作者的作品设计曲谱及伴奏演出等,她是富民县境内一位公认的音乐、舞蹈、戏剧、乐器演奏的多面手。

她历年组织和参与各类文艺演出节目,屡获市、县级表彰、奖励。

2005年,朱维琼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被命名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


上一篇:【传统戏剧】晋剧(国家级)(山西省)传承人:郭彩萍

下一篇:【民俗】草席编织技艺(宁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