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苗族服饰习俗(昆明市)
2018-05-16 11:33
富民县的苗族因其服饰的美丽而俗称“花苗”。罗免彝族苗族自治乡是苗族人较为集中的地区。罗免乡的苗族服饰与其它地方的苗族服饰相比,没有太大的地区差别。平日劳动生产,罗免乡苗族着素色便装,节日或婚嫁时,必须穿礼服盛装,俗称“大花衣”,苗语称“绰鲁”。大花衣由披肩、花褂组成,披肩宽长均2尺许,由两肩红、白、黑相间、织有图案的白布缝合而成;缝合的一面为背部,分开的为面襟,花褂的图案较为复杂;白花褂上镶成多层“回”字形,大口与小口根腰之间的空白上,用彩色丝线绣上四周嵌上彩珠电光片,下端钉上多条彩带,彩带上挂着小巧玲珑的铜铃等。男性用麻布大衫缝披肩,女性用短麻布衣接逢,串起铜铃,相互碰撞叮铛作响。女性的裙子为蜡染百褶裙,多为靛染麻布裙,男子则下身着装不限,多为青色、蓝色、白色无领无扣长襟大衫,以青色麻布带束腰。苗族妇女婚后要盘发髻于脑门头顶,尖顶朝天,形似笋塔,苗语称“早句格鲁”。现只有节日和婚嫁才能见到尖髻塔笋的苗族妇女。妇女脚扎彩带,俗称“绑腿”。苗语称“阿炒”,用红、白布条上绣有几何图案表示苗族曾泪洒故乡的家庭田园及城池村庄,用双腿渡过黄河,长江之意。
苗族服饰历史久远,有其历史传说,妇女婚前婚后都有区别。衣着穿戴都是自己制作染织和装饰,有其浓郁的民族特色。
2005年,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昆明市第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