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戏剧】昆明花灯(昆明市)
2018-05-14 15:15
昆明花灯植根于特定的地域环境中,具有悠久历史和地方文化内涵,是一种较少受到官方文化和文人文化影响的深受老百姓喜爱,由民间歌舞发展而成的剧种。昆明花灯的传统曲调大多数是内地汉族移民带入云南的流行于明、清之际的小曲。这些汉民族的小曲进入云南后,经以本地少数民族的山歌小调与歌舞结合,渐渐形成了一种既有汉民族民俗文化特点又有本地少数民族歌舞特色的,并向着戏剧化方向发展的民间歌舞小调戏。
花灯进入云南最早是以传唱明代汉民族的小调而出现的,它的许多曲牌都具有鲜明的内地文化特点。花灯保存着许多元、明、清时代的古老雅乐、俗曲和俚曲,刚由内地传入初期,它既有元散曲也有明代小曲。这些在内地已不大传唱的曲调,能在昆明花灯中保存至今,从而使得昆明花灯具有了一种古代戏曲文献的文化价值。
昆明花灯是内地汉民族戏曲文化与边地少数民族歌舞山歌文化结合而成的戏曲,它的文化价值反映了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结合的多元性。
它的曲调多为江南小曲,有湖南花鼓戏、江西采茶戏、江苏黄梅戏、福建山歌戏和各地的俗曲、杂调和民歌小调而成。在其与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溶合过程中,从最初的传唱汉族小曲到明末清初的曲艺演唱阶段,进而与当地少数民族的舞蹈相结合,吸收了大量的彝族山歌(云南有彝族花灯)、白族小调、苗族民歌……等曲调而渐成云南花灯。进入戏剧领域时期,花灯的发展过程体现了汉民族的戏曲文化与当地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的融会贯通性。
花灯在与当地少数民数文化,特别是溶入少数民族的宗教祭祀文化后,它显现的另一个文化价值是成为了一种文化祭仪活动。在建国以前,云南各地的花灯活动几乎都与宗教活动有关,每逢一些民族节日和民俗活动时,花灯都要参与其中,以唱灯跳灯耍灯酬神。
昆明花灯是一种大众化的表演艺术,它的大众化以它的民间性和民俗性为基础,唱腔、曲调、剧情、音乐通俗易懂,表演手法受程式化影响较少,表演形式简单,易学易记,容易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尤其是受到农村群众喜爱,因而使其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分布面广,传播面广,影响力大的大众艺术。
花灯另一个文化价值还在于它是一个由民间歌舞小戏向戏剧化发展的剧种。花灯由民间说唱小曲小调、表演民间歌舞向“灯夹戏”的戏曲化、戏剧化的发展过程,证明了作为主流表演艺术规范化和程式化的戏剧对民间表演艺术的改造力和影响力。
昆明花灯名演员有熊介臣、袁留安、熊长林、王玉霞等。
主要理论著作有:戴旦的《怎样写花灯小戏》、昆明市文化局编著的《昆明花灯音乐》
新编现代花灯戏《小河淌水》入选国家首届舞台艺术精品工程。
2006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云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