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场舞为彝族撒梅人世代相传的传统舞蹈。撒梅人称“踩场舞”为“歌彝族。“踩场舞”流行于昆明官渡区大板桥阿拉彝族乡撒梅人聚居么娘”,意为古老的祭祀。

彝族“踩场舞”原为彝族祭祀性舞蹈,后逐步溶入云南花灯的动律特点,演变为群众参与性较强的民族民间传统舞蹈。舞蹈由一个扮演“唐王”的人领头,四个秧老鼓手及打击乐队跟随,成对的男女青年手执灯笼、扇子、彩带跟随随后。整个舞蹈过程锣鼓喧天,热烈奔放,气势雄壮。“踩场”中所请的“唐王”在传说中是一个能歌善舞的“天神”。人们把“天神”请下来教授舞蹈,并由他来支持整个“踩场”活动。“踩场舞”一般由打击乐伴奏,节奏灵活。伴奏乐器有大小钗,大小鼓,小马锣、大鼓、唢呐、长号、秧佬鼓、加京胡、三弦、二胡、月琴等,其中大钹的作用和节奏较为特殊,是乐队的指挥。但所有舞者及打击乐必须听从舞师 “首领”的指挥,舞师是整个舞乐队伍的灵魂。值得一提的是,彝族“踩场舞”在彝乡老人的言传身教下,由年青的撒梅人一代代继承和流传下来,才使得这一具有浓郁民间乡土气息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色彩的传统舞蹈,得以幸存和发展。

2005年,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昆明市第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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