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花灯歌舞“团场”,俗称“大团场”,“跑场”,是嵩明富有艺术特色的具有代表性的传统花灯歌舞。该舞隶属集体性歌舞,流行于嵩明坝子的各个村落。它以载歌载歌的形式,热烈欢快的场面,反映出劳动人民的快乐情景。过去,上至八旬老叟,下至三岁孩童几乎该知。“团场”是每个灯会的首演节目。

“团场”所用服饰分为男女两种,所用道具有八角灯、排灯、方灯、圆灯、扇子等。所有灯类装有蜡烛,演出时红灯点燃,既可照明,更显示出热闹气氛。花灯“团场”一般由十七人进行表演,身段以“崴步”为主。基本动作以模拟劳动和动物形态两类。演唱曲调有正采、倒采等三十余首。其内容有在现劳动场面的、有反映青年男女爱情的,也有叙述花、鸟、鱼、虫与大自然相互依存之类。曲调结构短小、旋律流畅。伴奏乐器主要以打击乐和唢呐为主。“团场”舞蹈场面极其丰富,有双龙吐水、白马分鬃、双十字套古钱、一窝羊、两窝羊、三窝羊、四窝羊、耗子编篱笆等数十个。

传统花灯歌舞“团场”在嵩明农村流传甚广,是每场灯会必演的传统节目,有着较浓郁的民间特色和较广的群众参与性,在省内外也有较大影响。

2005年,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昆明市第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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