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唱书又称“念书”,清代从中原内地传入,唱书演唱时不需要音乐伴奏,也没有其它表演的手法,唱书人只用手捧着唱本,口齿清楚,声音明亮地照本宣。唱词和辙押韵、曲调节拍单一,按上下句重复念唱,唱词分五字句、七字句、十字句,唱词间有说白,对故事情节起到衔接转换的作用。云南唱书可以用点花灯、小调,也可随口调演唱。唱书不需要专门的艺人,识字的人也可唱。因这种唱发不受时间、场地限制,屋内室外、皆可念唱,故唱者众多,在过去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民国年间,位于昆明正义路、华山路的街道开办新滇文化书局、云南鸿文堂书局,这些书局都专门印刷唱书,其中流传最广的有《柳荫记》、《蟒蛇记》、《白扇记》、《三孝记》等,有的唱本还被改编为花灯、滇剧,传播是广泛。唱书都标明为大字足本,不仅行销全省,而且远销云南周边省份,在民间广为流传,影响很大,成为在民间最易推广普及的地方曲艺形式。

2005年,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昆明市第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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