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舞蹈】龙舞(连云港市)
2018-05-06 14:28
2007年12月入选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板浦民间龙舞源远流长。据考证始于宋真宗天禧元年(公元1017),板浦始建“板浦场”(即板浦盐场),建场日举办规模较大的喜庆活动,组织民间艺人举办龙舞表演。到了明朝洪武二十五年(1392),板浦场始设“盐课司大使衙门”,首任大使丁乙上任伊始,板浦一些垣商大贾联合主办了声势很大的龙灯晚会,因在晚上举行,故从原“水龙”创改为“火龙”——彩色巨龙与焰火、烟花、爆竹、礼炮、龙灯等配合,更为精彩而壮观。经过千年以来历代传承艺人的不断创新,古镇龙舞活动日臻完美而充满独特魅力。
建国后,每逢春节、元宵、中秋等节日及大的喜庆活动,民间艺人都自发组织举办龙灯晚会。龙舞队伍包括灯笼队、鼓号队、火炬队、彩云队、龙舞队,以及花船、花挑、舞狮、高跷、抬阁、蚌精舞、梅三月、八骏马、十番锣鼓等,声势浩大;30-40米长威武峥嵘的巨龙,在鞭炮轰鸣,烟雾缭绕中翻卷腾跃,大显龙威;300多位民间艺人载歌载舞,各显技艺;古镇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一片欢腾,祥和,升平的盛世景象。
板浦“火龙”表演,注重与声、电、光等现代科技相配合,并与众多形式的民间传统文艺活动异彩纷呈,从而形成了别具一格的特色,这也是区别于其它地方龙舞活动之处,故更动人心魄,魅力无穷,美誉迭起,闻名遐迩。每次龙灯晚会演出,市、县报社、电视台都来板浦现场采访摄像和报道;还多次被邀请到市区、县城表演,在市内外造成很大很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