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汉顺帝汉安元年由张道陵倡导于鹤鸣山(今四川省崇庆)境内。道教自创教起,就继承了「巫以歌舞降神」的传统,并在宗教仪式中不断吸收帝王庙堂仪典音乐和民俗祭神音乐,以丰富自己的宗教活动内容。长期以来,从事道教的音乐家们不断吸收和创造,逐步形成了以表达神仙信仰为核心内容的道教音乐。

早在东汉时期,道教的《太平经》里就认为音乐可以感天地、通神灵、安万民,充分表达出道教音乐对人的重大影响。北魏时期道士寇谦之首先将直诵改为乐诵,即把诵念经文与音乐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使音乐加强了对宣传宗教的感染力。同时,音乐在与经文的结合过程中,把民间传统的音乐加以提高。南朝的刘宋道士陆修静还吸收了儒家的礼法,制订了斋醮仪式,使道教音乐日趋规范制度化,道教音乐得到更大的发展。由于道教音乐把经文与音乐紧密地结合起来,因此,它在音乐艺术上也得到不断的提高。

道教音乐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和民间音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各地语音的差异,诵唱经文就以各地的音乐为主,因此,各地的道教音乐和当地的传统音乐有关,也和当地的民间音乐有着密切的联系,各地的道教音乐大多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例如全真道的道乐就有「十方韵」与「地方韵」之分。十方韵,是全国道教全真派宫观通用的道乐音韵,又称「全真正韵」;地方韵,则仅在某一地区流行、使用的道教音韵。这些地方韵各不相同,大都吸收了当地民间戏曲、民歌、小调的曲调和内容,故也被称为「乡韵」,有北京韵、广汉韵、崂山韵、温州韵、陜西韵等等。甚至有的道乐曲调又重新脱离道乐返归于民间,变成新的民间音乐与戏剧种类。陜西的民间道情调、浙江南部流行的大词,均是从道乐中演变分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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