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今河南汤阴县)人,抗金名将,中国历史上著名军事家战略家书法家诗人、抗金英雄  ,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于北宋末年投军,从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起到绍兴十一年(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靖康元年(1126年)岳飞应招在相州参加赵构为大元帅的部队。金军南下江南,岳飞独树一帜,坚持抗金,收复建康。绍兴三年(1133年),被任命为沿江制置使,他念念不忘收复中原。次年春,岳飞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下了伊、洛、商、虢等州,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 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赵构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岳飞班师。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入狱。1142年1月,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宋孝宗时岳飞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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