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戏剧】花鼓丁香(商丘市)
2018-04-27 14:56
又名"花鼓丁香"、"花鼓腔"、"打花鼓"、"花鼓秧歌",是一种走唱形式的民间说唱艺术。早在元明时期,就常被以所谓"淫词荡调"等罪名而屡遭禁演。然愈禁愈是活跃,并与各流行地区俗曲小词结合,形成许多地方曲种。
清末山东西南部流行一种歌舞并重的民间小戏,演唱《安安送米》、《吕蒙正赶斋》、《张郎休妻》等剧。因张郎之妻名丁香,故《张郎休妻》也叫《休丁香》。当地称这种民间小戏为"花鼓丁香"。
"花鼓",早时亦称"花鼓丁香"或叫"打花鼓",是"打地摊"演唱艺术形式,少则三五人,多则七八人组成一班,乐队演员不分,每班有大小锣各一面,鼓一个,一对手钹,一个梆子(打锣兼打梆子)。一人扮演几个角色,在村镇、集场、庙会演唱。通常男角穿大衫戴礼帽,扎腰挎鼓;女角着裙,扎绣球,拿彩绸或白手帕,脑后戴假辫子,脚尖缚脚垫子(踩跷或叫彩鞋),立起足尖跑场。演唱时,扮女角的扶着男角肩膀,一边打鼓一边唱,男角叫作"鼓架子"。有时扮小生或挂髯,与旦角对唱、轮唱。早期"花鼓"没有弦乐伴奏,演出节目多为民间生活故事,表现男女爱情的故事颇多,如《站花墙》、《小借年》、《蜜蜂记》、《观文》、《吕蒙正赶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