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舞蹈】海南宗教法舞鹿舞(海南州)
2018-04-23 14:17
安多藏戏,到19世纪中叶以后,演出的唱腔、音乐、表演、服饰更中丰富,也日趋规范,如戏师吉先甲把黄南地区的藏族山歌"拉依"糅进了唱腔。而且还能演出完整的剧目《诺桑王子》。与此同时,在甘肃省的甘南拉卜楞寺二世嘉木样的倡导下,贡塘仓丹白准美也开始采用西藏藏戏演出的办法,编演了《米拉日巴十万道歌集》中一段猎人受教化的故事,当进称为《鹿舞》,于每年的雪顿节上演出。《鹿舞》还传到了拉卜楞教区的很多属寺中。
《鹿舞》以表演者头戴鹿头状饰物而得名,大约于公元13世纪从四川地区传播到此地,并以宗教舞蹈的方式得以传承。舞蹈通过驱邪降魔的动作表达了惩恶扬善的价值观,也寓含了保护动物、人与动物(鹿)共存,创建和谐吉祥社会的意义。阿什则和鹿舞由于承载着许多古文化信息和藏族民族发展历程,所以在人类学 、民族学、民俗学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鹿舞》是男女四人舞,二男子头戴鹿头鹿角的(左其右页)头,服装甚为华丽,披挂各种饰品,身后挂着长长的狐尾,左手执杖,右手执响器。女子着深色衣裙,上有各种花纹,很像我国少数民族的服装,手执羽毛。舞时以脚的动作强烈重拍在右脚为其特色,应和着脚铃、腰铃,发出悦耳的音响。《鹰舞》也同《鹿舞》一样同属腾崇拜的舞蹈,都是有代表性经常上演的舞蹈节目。
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浓郁民族特色的藏族舞蹈《则柔》和《鹿舞》正在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