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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剧,旧称湖州滩簧,曾有“小戏”、“花鼓”等称谓。流行于浙北的湖州、嘉兴各县,及毗邻地区。艺人按各自所在地域方言、唱腔差异而称“湖州帮”、 “双林帮”、“南浔帮”、“震泽帮”等。唱腔有【小戏调】、【本滩调】、【烧香调】,用滩簧二胡为主奏乐器。  

       清道光咸丰期间,始有“小戏”在南浔、双林等地出现,皆为男班,演出《拔兰花》、《卖草囤》等剧目,号称七十二本小戏。  

       民国初年,出现了田燕红等女演员,著名班社有“四喜班”及后来的“同乐剧团”等。剧目号称“九十六本大戏”,并形成了湖剧“十八个半音韵”。  

       《麒麟带》是湖剧“看家戏”,被誉为“浙江一块宝,全国一朵花”,曾被越剧移植。1992年据《卖青炭》改编的《朝奉吃菜》也有较大影响。  

       湖剧保留的早期小戏剧目,具有很高的民间口头文学价值。音乐上有大量明清时期的当地民歌小调。“阴阳嗓”(真假声交替男旦唱法)在我国戏曲剧种中较为罕见。舞台“十八个半音韵”与吴方言音韵相合,具有一定的语言学研究价值。  

       文革后,湖州、嘉兴、德清等地专业团体相继撤消。民间仍有吴兴滩簧曲艺小戏队、双林小戏班演出,德清县则活跃有众多被称为“花鼓戏”的农村湖剧小戏班社。  

       2007年以来,湖州市文化部门在社区、学校建立了三处湖剧培训基地,创编的湖剧小戏《山里那座亭子》,获得多项金奖。组织湖剧演唱大赛,举办2007、2008湖剧演唱会,湖剧的保护传承工作正在蓬勃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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