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城隍庙创建于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不久,即因神灵显赫而名闻粤东。清代林大川所著《韩江记》称:“我潮神灵显赫,以揭阳城隍为最。”反映了这一民间信仰十分广泛、深刻的原因。起初,城隍的灵显,以扶正压邪、扬善惮恶为突出。民众遭受冤屈,常常到庙里祷告祈求申解。雍正版《揭阳县志》载:某年有郑某强占房产,被其强占者不服,携之同至庙里请示判断,结果,夺人财产的郑某当场吐血而死,遭了报应。后来,城隍庙的神职、神力不断扩大,不但护城扶善,而且能够指点迷津。希望平安、发财的城民与商人,摩肩擦背而来向神明报告自己的祈求,连同本土的行政长官,也热衷于在平冤断狱上得到神明的帮助。清乾隆年间的揭阳知县刘业勤,就在《重修城隍庙碑记》中写到:“予每遇疑难狱,亦有质成于神,其黠者、悍者初甚倔强,及睹庭阶爽飒,心骇目愕,辄输服,恍有默褫其魄者。”及至神之报警御寇,护佑生灵,信仰与崇拜者愈是日益猛增,乃至发展成为影响极大的庙会。

庙会是由单纯的祭神,发展至还有游神、赛会而定型的。刘业勤《重修城隍庙记》载,全国城隍信仰,至“唐宁祀渐薰灼”。而在揭阳,自洪武初庙神有了“显佑伯”的徽号后,“其礼寝隆”。除了官方的祭拜外,民众也热情参与。而且随着神的“圣不可知”程度的提高,信众愈是猛增。至明朝嘉靖年间,以游神赛会为内容的庙会已定型,而且规模空前,其中乃至有18台戏曲同时演出的盛况出现,参加人数不下10万。解放后,庙宇一度被改作它用,庙会活动停止。1987年,城隍庙修复,而且被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庙会活动有所恢复,至2003年,方始重现历史上规模。至2006年,参加庙会人数约达35万,“香火之盛,甲于粤东”。

揭阳城隍庙会,每年农历正月、农历五月二十八前后三日、农历十二月中旬举办,以正月及五月的活动为盛。

揭阳城隍庙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旧城内。该区域系原揭阳县县治所在。揭阳城是南宋绍兴十年(1140)创建的,以榕江南北河中间的沙洲上玉窖村为址,城内溪河纵横,构成一个如织的网络,有“东方威尼斯”、“岭南苏州”的美誉。本地则以其地形而自号“浮水葫芦”、“水上莲花”,水乡特色十分突出。榕江直通南海,故中游地段的县城自明末到清末三百左右年间,倭寇、海寇之患一直没有间断。传说每当县城有难,城后庭的水松即吐烟报警,及至外寇来犯,城隍庙也马上挺身而出,协助官民,捍土卫疆。为酬谢神恩的庙会,就这样自发而迅速形成,终至成为粤东地区参与人数最多的民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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