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牌楼灯是传统民俗之一,主要分布于蓝田乡进德村及后清村,起源于宋朝闽南一带的民间草台“蜈蚣戏”(已经失传),盛行于明清时期,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1990年,蓝田牌楼灯以其独特的乡土民俗特色,代表安溪参加第二届木偶节大型文艺踩街活动,被专家誉为“保留最传统、原汁原味”的制作技艺;1994年参加第一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大会大型文艺踩街活动,引起一时轰动。2006年11月,蓝田牌楼灯被列为安溪县首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据悉,“牌楼灯”是总称,是“母灯”,之下分有“龙旗灯”、“凉伞灯”、“茶灯”、“桔灯”、“扇灯”、“鲤鱼灯”、“走马灯”、“飞机、轮船灯”、“角板灯”等。“牌楼灯”所需要的材料以竹、木为主,其次是五色纸、松香。分为七层,用竹片作一个长方形,四周用色采的纸剪成如帐廉一样,糊上空间可挂上各式各样的灯,可挂30多个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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