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统舞蹈】浦江板凳龙(国家级)
2017-03-27 10:26
浦江板凳龙,盛行于浦江县乡村,又称为长灯,由龙头、龙身和龙尾三部分组成。一条龙从头到尾,由几十节、几百节甚至上千节板凳串联而成,阵形变化丰富,集书法、绘画、剪纸、刻花、雕塑艺术和扎制编糊工艺为一体,游动时又融体育、杂技、舞蹈为一炉,不仅保留了我国尤其是浙中和江南沿海一带的传统民间文化,同时,又保留了书画、剪纸等民间艺术的原生形态。2006年,浦江板凳龙被文化部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浦江县志记载,自唐朝始,“龙腾灯舞闹元宵”便成了浦江民间的习俗“灯节”。按浦江的风俗,正月初一至十五是舞龙的时候,其中十四是高潮。其中又以“长灯”最为大型。
有关浦江板凳龙的起源,有一传说。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当地遇上了史无前例的干旱,井枯、河干,大地一片干枯,渴死的人不计其数。人们祈求天上能下场大雨,可不管怎样,雨总是下不来。这事被东海的一条水龙看在眼里,它不顾一切跃出水面,在当地下了一场大雨,万物复苏,人们得到了解救。可水龙由于违反了天规,被用刀剁成一段一段,撒向人间。人们忍着悲痛,把龙体放在板凳上,并把它连接起来(后来,人们称之为板凳龙),不分昼夜地奔走相告,希望它能活下来,舞“板凳龙”的习俗也由此产生了。
浦江东汉兴平二年(195)建县,史前文明源远流长,西汉武帝时代已有“漫衍鱼龙、纸角之戏”的群文活动兴起。自唐朝始,“龙腾灯舞闹元宵”成了浦江民间习俗,县志载称为“灯节”。
唐代为浦江板凳龙的孕育期,宋、元为浦江板凳龙的成熟期,明、清为浦江板凳龙的鼎盛期,改革开放后为浦江板凳龙的弘扬传承期。
浦江板凳龙,顾名思义就是一条条用单个板凳串联而成的游动的龙灯,一条龙从头到尾,要用八十多条板凳相连,板与板之间用一木棍相连,每一个木棍有一人拿着,每条板凳上都扎着花灯(替代龙体),花灯上都画了自己喜欢的花草、树、鸟等图案,由于每只花灯都按自己的喜好所画,为此八十多只花灯的图案竟各不相同,甚至五六条龙走在一起也找不出相同的图案。到了夜晚,花灯内点燃烛光,在田野、在山间、在小巷上行走,一条长长的灯龙,让人们充分感受到广场民间舞蹈气势恢宏、刚强柔美的特征,在锣声、号角、铳声震天,喝彩声此起彼伏的氛围中接受和领悟娱己娱人的生活习俗和敬天顺人的民众信仰。一条浦江板凳龙几乎就是一个艺术综合体,它集书法、绘画、剪纸、刻花、雕塑艺术和扎制编糊工艺为一体,融体育、杂技、舞蹈为一炉。游动起来的龙舞兼有粗犷、细腻、奔放、严整的风格,通过这种激情与哲理、娱乐教化合一的舞蹈,人们得到了感官和心灵的双重满足。浦江板凳龙是地道的百姓文化,广场性、广泛性、惊险性为其主要特征,其参加人数之多、活动场地之大,在同类形式中实属罕见。
浦江板凳龙保留了中国尤其是浙中和江南沿海一带"龙信仰"的民间文化传统,融汇了书画、剪纸等民间艺术的民间形态,传承了群众体育和广场舞蹈的艺术形式,具有民俗、历史研究价值和民间工艺传承功能,在浦江和浙中及江南沿海一带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