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阮传说,又名刘阮遇仙故事,流传于剡县(今新昌、嵊州)和天台等地,以刘阮二人入天台山采药遇到仙女,并与之成婚为主要内容的神话爱情故事。源于东汉,而自晋以来,历代文人多以此为题材写出大量传世名篇。其中有六朝时笔记小说、唐诗、宋词、元曲、明清时传奇、小说、诗文,其影响遍及于海内外。

此传说已于2012年7月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浙江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隶属非遗项目中民间文学一类。

2014年11月11日,刘阮传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上一篇:【民俗】霍童“二月二”灯会(宁德市)

下一篇:【民俗】田公元帅信俗(福州、龙岩)(龙岩市、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