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口头文学)类】苗族“刻道”(施秉县)(贵州省)
2018-03-07 14:20
苗族俗无文字,交质用竹木刻数寸,名为“刻木”。婚嫁是“姑之女定为舅媳。倘无子,必重献于勇,谓之外甥钱,否则,终身不得嫁或招少年往来。”(清乾隆)《镇远府志》)“刻木示信,犹存古风。”(《贵州志略》)。从苗族“刻道”符号的整体内容来看,反映的是苗族母系氏族过渡到父系氏族之后所出现的舅权制度,系统地反映了古代苗族婚姻的起源。
据清乾隆《镇远府志》记载,苗族俗无文字,交质用竹木刻数寸,名为"刻木"。婚嫁则"姑之女定为舅媳。倘无子,必重献于舅,谓之外甥钱,否则终身不得嫁或招少年往来"。《贵州志略》亦有苗族"刻木示信,犹存古风"的记载。《苗族开亲歌》产生于苗族母系氏族过渡到父系氏族之后的一段历史时期,虽然有关于民族迁徙、图腾崇拜等方面的内容,但与那些反映创世、开天辟地、人类起源等的古歌古词神话不同。它所反映的主要是舅权制下的婚姻状况,它用酒歌这种形式记载苗族婚姻的起源、演绎及它的发展和进步。被民族学家和民俗学家称为"苗族最古老的婚姻'活化石'",在苗族发展史的研究上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