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蒙古族民歌(阜新东蒙短调民歌)

  【类别】:传统音乐
  【公布时间】:2008(第二批)

  【类型】:新增项目    
  【申报地区或单位】: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保护单位】: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 

  【项目简介】:

  阜新东蒙短调民歌,产生并流传于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形成于17世纪。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志》记载,1637年第一任土默特右旗旗主善巴率领民众到蒙古勒津(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定居,从此阜新东蒙短调民歌的内容由过去对草原蒙古包的赞颂变为对草房、檩子、土墙的描述。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蒙古短调民歌逐渐发展成为集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于一体的民间艺术形式。

  蒙古短调民歌是集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于一体的民间艺术形式,歌词多以重叠复沓,运用“比兴、对仗、夸张”等手法,词浅意深,回味无穷。曲调平和流畅,节奏平稳均匀,节拍鲜明整齐,旋律感人心弦,内容上主要分为叙事歌和抒情歌;在表演上有独唱、对唱、角色对唱、合唱等,具有浓郁的蒙古勒津地方特色。

  阜新东蒙短调民歌题材上主要分为酒歌、婚礼歌、祭祀歌、赞颂歌、情歌、讽刺歌、训喻歌、玛尼歌、儿歌等,有的歌颂英雄,有的赞美家乡风物,有的描写爱情生活,有的反映封建婚姻制度的迫害和束缚,还有的表现僧侣生活。其中歌颂英雄人物的短调民歌大多是根据真人真事创作,故事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鲜明丰满,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阜新东蒙短调民歌用四胡、马头琴、扬琴、竹笛、笙和九音锣等乐器来伴奏,演奏形式有独唱、对唱、重唱、角色对唱、众人合唱等。歌词多以四行为一节,在章节上采用了两节一单元的“章节重叠复沓”形式,是一种叙事体民歌的典型形式。在音韵安排上,歌词也像汉文诗歌一样押韵,在一节诗行中,每行的第一个音节要求主音相同,辅音也相同,所以唱起来有一种特殊的音韵回环之美。其曲调平和流畅,调式多样,节奏平稳均匀,节拍鲜明整齐,旋律起伏跌宕,乐句承上启下,情趣横生,具有蒙古勒津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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