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湘剧

  【类别】:传统戏剧

  【公布时间】:2008(第二批)

  【类型】:新增项目

  【申报地区或单位】:湖南省湘剧院

  【保护单位】:湖南省湘剧院

  【项目简介】:

  湘剧是湖南省地方戏曲剧种之一,距今已有近六百年的历史,主要流行于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桂阳县等地。因流行地域的不同,又分为长沙湘剧、衡阳湘剧等。

  湘剧兼含高腔、弹腔、昆腔、低牌子四大声腔,有丰富的打击乐谱和过场音乐,程式严谨,表演、服饰、脸谱等都具有独特的湖湘地方风格。

  湘剧传统剧目丰富,多数出自宋元南戏、元代杂剧和明清传奇,少数系由艺人创作改编而成。大小剧目共有一千多个,高腔、乱弹剧目占98%以上,代表剧目包括《拜月记》、《金印记》、《投笔记》、《琵琶记》、《白兔记》等,高腔的“四大连台”和“六大记”是其中演出时间最早、保留时间最长的代表性作品。

湘剧是湖南省的传统戏曲剧种之一,流行于长沙、湘潭一带,主要流行于“长沙府十二属”,即长沙、善化、湘阴,醴陵、湘潭、湘乡、宁乡、益阳、攸县、安化、茶陵)湘南东部17个县市 ,江西与湖南毗邻的北起修水、南至吉安的各县,广东的坪石、岐门、乐昌、桂头、犁市、韶关等地。当时民间习称为“大戏班子”、“长沙班子”或“湘潭班子”。一度被称为“长沙湘剧”。湘剧源出于明代的弋阳腔,后又吸收昆腔、皮黄等声腔,形成一个包括高腔、低牌子、昆腔、乱弹的多声腔剧种。剧目以高腔、乱弹为主,与民间艺术和地方语言巧妙结合,富有湖南民间地方特色,如《琵琶记》、《白兔记》、《拜月记》等。2006年5月,被列入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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