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美术】新疆蒙文书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传承人:巴音达拉
2017-05-24 09:28
【项目名称】新疆蒙文书法
【项目类别】传统美术
【项目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项目级别】自治区级
【项目保护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馆
【项目批准时间】2013年12月31日《新疆蒙文书法》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传承人批准时间】2014年10月命名巴音达拉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新疆蒙文书法》的代表性传承人
【项目简介】
蒙古文书法产生于1204年前,蒙古文文字风格独特,为竖式结构,字形修长,线条匀称,千姿百态,变化莫测,充满律动,而且线条收放合度,形态自如,形成和谐统一的整体;蒙古文形象结构别致,加之运用书法艺术功力,经过艺术构思,巧妙布局,书写得体,将会产生浑然天成,洗练含蓄的美感;蒙古文表现手法独到,通过书法作品的造型、风格、内蕴,不仅反映作者的笔法功力程度和文化道德修养水平,而且还可以感知作者流露外化的情感色彩,给人以一种审美的愉悦。
蒙古文书法艺术主要用石笔、骨笔、羽笔、木笔、毛笔、钢笔书写,书体有楷、隶、篆、草、行草、狂草等形式。楷书挺拔俊俏、隶书曲直有力、篆书婉转多变、行草疏密有致。
【传承人简介】
巴音达拉,男,蒙古族,1974年3月生人,新疆蒙文书法传承人。


